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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超载将列入“黑名单”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3-24 13:13:32
建立和完善货运车辆过载控制长效机制,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超载超载跟踪管理。最近,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办理“关于执行非法货物超载超载信息通知工作通知”的决定,决定超载货车进入,复制处理。
“通知”明确说明,道路管理部门负责整理统计处理已关闭的货车超载超载信息,并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复印;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管理部门复印货运车辆违法超载依法处理,并入公路运输记录。副本的内容,包括非法超限车牌号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号,非法超限车辆驾驶员姓名和从业人员资格号,违反企业车辆名称,非法超重货物装载单位,非法描述处罚决定等事项。
“通知”强调,一年以内三次以上非法运输三倍以上的运输车辆,由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在非法运输一年内,货车司机三倍以上道路运输行政机关责令公路运输企业暂停营业整顿;一年以上公路运输企业运输货物总数超过10%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责令道路运输企业暂停经营整顿;撤销其公路运输营业执照,并公告。
另外,“通知”规定非法交通限制将包括在公路运输企业质量信用评估和司机廉洁评估中,执行非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履行非法运输货物车辆,车辆驾驶人,公路运输企业,货物来源的责任单位。货运车辆一年以内非法运输三次以上,将被列入严重非法超载运输中的双方“黑名单”,一旦超载被列入“黑名单”,将成为道路,交通警察重点检查。
文章来源:南京物流公司 南京冉光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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